2013年6月19日

Firefox OS - 客製化手機的最佳方案

Firefox OS 是今年 Mozilla 最具話題性的產品。以目前行動系統市場分布的情況來看,Mozilla 為什麼會想投入行動市場?Firefox OS 挑戰 Android 及 iOS 的優勢在哪?本文就由 Firefox 校園大使 Dayo 為大家簡單分析。

Firefox OS 與 App 的開發資訊可至此查閱,各位狐迷也歡迎參加每週台北與基隆的 MozTW Lab 聚會,現場均備有開發者預覽機可以親手把玩喔。

親愛的,我把 Web 通通變成 App了

開發 Firefox OS App,並不需要像寫 iOS、Android 應用程式一樣,得重新學習 Native App 的寫法。只要俱備 HTML、CSS、JavaScript 的 coding 能力,就可以動手開始開發。此一開放特性是在於 Firefox OS 系統架構上,即具備 Firefox 瀏覽器的 Gecko 引擎,因此「任何有手機版的網站,Web App 都是 Firefox OS 的 App」,因為 Firefox OS 在系統核心 (kernel) 之上即是 Firefox 所使用的 Gecko 引擎。在這種架構下,開發者不需再針對 Firefox OS 重新開發一個 Native App,因為在 Firefox OS 中,Web App 就是 Native App。

對開發者來說,要兼顧各個平台的相容性是一大噩夢。有時除了 Web、Mobile Web 外,還必須顧及 iOS、Android、Windows Phone 等各家平台互不相通的原生 App 架構與硬體規格。對於較晚進入市場的 Firefox OS 來說,以開放標準提供系統運行、程式的開發平台我認為是相當明智的選擇。

HTML5 效能大解放

Mozilla 以 Gecko 瀏覽器引擎來試圖打造行動作業系統並不稀奇,因為 Google 的 Chrome OS 也是如此。究竟為何兩個瀏覽器大廠都試圖開發以瀏覽器引擎為核心的作業系統呢?

因為 HTML 經過 20 多年發展至 HTML5,已足夠作為開發完整的應用程式之用,除了透過 CSS,在設計 UI 上更為簡易方便外,Mozilla 開發的一系列 Web API,還能讓 JavaScript 程式完整運用,並存取各項硬體功能。現今的網路應用程式早已如同桌面應用程式一般強大,以 web 引擎來打造 OS 已不再是天方夜譚。

Firefox OS 除了對於 HTML5 有最完整的支援,更強化和硬體溝通的能力,讓 JavaScript 程式能直接存取方向、靠近、光感、地理資訊……等等各種感應器資訊,以及存取藍牙、Wifi、NFC、檔案系統、相機及音樂資料庫之外,還另外針對通話、簡訊、通訊錄等手機特殊的功能設計出相對應的 API。Firefox OS 目的是讓 Web 成為最大的平台,而非要取代 HTML5 或其它相關技術。

客製化手機,不讓 Facebook Home 專美於前

以前陣子話題性十足的 Facebook Home 為例。Firefox OS 的潛能並不只有在 App,甚至可以輕鬆打造「專屬手機」。從 Firefox OS 的架構來說,如果 Facebook 以 Firefox OS 打造 Facebook Home 的話,運作會更加靈活、有彈性、開發成本也能大為降低。

Firefox OS 可以讓前端工程師輕易打造出專屬於自家網站的手機作業系統,舉例來說:開機後直接連入網站、將使用者在網站上的好友作為通訊錄、拍照立即上傳到網路相簿等,讓自家網路平台和手機做最緊密的整合等都是可以簡單做到的事。例如:無名小站可以打造無名小機、Readmoo 可以打造 Readmoo 電子書機……等應用方式。Firefox OS 還能有什麼其他用途?一切盡由你發揮。

Firefox Marketplace 軟體商現身說法

以下是三間最早投入 Firefox Marketplace 的軟體公司的現身說法,歡迎大家使用 Android 版╱桌面版 Firefox 進入 Firefox Marketplace (marketplace.firefox.com) 下載使用。

φ Dayo 撰寫 / Irvin 編輯

2013年6月17日

開放網路有什麼重要?

關於開放網路,我實在不知該從何說起……原因在於,有關開放網路(Open Web)及其標準,實在有太多太多面向可談了。因為人們對同一件事總是有著不同的觀點,如果想要傳達某件事,在訴諸話語前,知曉該事物在他心中的樣子,是很重要的。因此,我需要一個起頭,來進入這個主題。

我決定先快速地調查一下,人們對開放網路的想法,就從我的親人們開始。我如此簡潔明瞭地問:「嘿,老媽!你覺得『開放網路』是什麼?」我的老媽給了我一個奇怪的眼神,在回答我的問題前,她的視線不斷地在地板、天花板,以及椅子間游移著──「呃,現在的網絡沒有很開放嗎?你可以從網絡得知太多資訊,你可以分享任何東西給任何人。網路上有許多免費的東西、教材及文件可以學習。網路本身就是開放的。」

這個答案令我多麼驚訝!在這之後我問了許多人,或多或少都是同樣的內容。

我要要告訴你們的是,現在的網路,在以「標準」為標準去衡量時,並非如人們所想的如此開放。你應該要明白,就如我過去的感覺,人們只看到網路的外在、而非更廣泛的整體。記住,我們現在要討論的,並非網路的籠統外觀,而是它的內部運作。嘿、各位,開始動起腦筋吧!我們接下來要開始講些複雜的東西了。

在90年代,全球資訊網(World Wide Web,簡寫為 WWW)從歐洲核子研究組織(CERN,一個歐洲的研究組織,也是現代網路之父)對外公開亮相之時,許多網絡的內容格式都是開放給任何人觀看、操作、改善,以及貢獻的。舉個最直接的例子:透過瀏覽器中的「檢視原始碼」功能,就能查看一個網頁的程式碼。

「哇靠!這樣不對吧。我幹嘛讓個路人甲乙來複製我的網站?」許多人或許會這麼問。但這不完全是壞事──至少沒那麼糟糕,如果你的飯碗沒被影響到的話。「分享你所知道的東西,就能創新的更快更好」,我認為這是個被廣為接受的概念,也正是開放網路的關鍵所在。

無論是什麼東西,只要有個既創新,又具吸引力的框架,就會使更多人傾向加入你的行列來使它變得更好。隨著更多人的加入,就會有更多的創意、更多的想法,以及更好的解決方案。

這就是網際網路在這幾十年間呈現指數型飆漲的原因。因此,在網路發展的早期階段,那些看似他人在標準之上的即興創作,最終都成為非常不錯的樣貌。

這幾年來,越來越多的網路科技問世。人們開始使用視訊串流服務(白話來講,就是在線上觀看影片)、互動遊戲、網路銀行和其他類似的基礎服務。這些新流行,必須依賴某些科技來實現。就拿視訊串流來說好了,很多我們在網路上觀看的都是 Flash 影片(Flash 是一種檔案格式,就像 mp3 或 doc 檔一樣),想看必須先安裝 Adobe Flash Player。但是,Flash Player 的技術規格一直到現今,都還是不為大眾所知。微軟也是相同的情況,他們創造了 Flash 的替代品 Silverlight,又一個專有的規格。噢拜託!這麼做有什麼意義?

如果全世界的開發者們都能夠自由取用這些技術的話,他們也許就會發現某些潛在的發展機會,在多元平台及設備上實作,也不再會是問題。這些矽谷人的問題,就是他們不去嘗試互相合作,而是相互競爭,嘗試做出專屬自己的解決方案。在最糟的情況中,沒有一方要提供替代品、也不把技術帶到對方的產品之上,然後雙方還互相宣傳自己才是業界標準。

最後身受其害的,不是別人,正是我們大眾。邪惡吧!

而且,當某個人掌有某樣技術的掌控權後,他就會創造壟斷局面、並試圖利用它來致富。類似的營運方針,不但會限制人們的喜好,還會剝奪大家實現自己理想網路的權力。

這正恰恰違背我們在談的「開放網路」理念。網路在現今早成為公共資源,它演變成為一個重要的元件──無論是教育、商業或娛樂上,隨便你怎麼舉例,網際網路總會含括在內。基本上,它必須對所有人開放,讓每個人都有權利去參與和貢獻。它必須有能力能塑造出個人體驗、必須能豐富大家的生活。但是現在看來,前景並不是這樣美好。

我們現在有一些免費卻專利的網路應用程式可以用。但我很擔心,按照目前的趨勢來看,除非我們開始認真的審視它們,否則他們不會永遠維持如此。

原文 / En:NeMo-Openweb
作者 / Dwaraka Nath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或更新版本

φ 無銘氏、kero 翻譯 - Irvin 編輯

2013年5月28日

請堅決反對台灣版的SOPA+

編按:近日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提出的「封鎖重大境外侵權網站」提案,在網路界掀起軒然大波,其計畫以行政權便宜行事,不經法院判決,直接命令 ISP 逕行封鎖境外網站,已有限縮言論自由之疑義。

在此我們轉載維基社群之文章《請堅決反對台灣版的SOPA+》與大家分享,並請大家跟我們一起持續追蹤、準備好參與後續的抗爭行動。
SOPA是個縮寫,全名《禁止網路盜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這個法案在2011年時曾在美國國會中被提出,2012年的1月18日,在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決議之下,英文版的維基百科下架一日,作為反對該法案的抗議行動。

英語維基百科下架時的抗議畫面。本圖片依CC-By-SA授權方式使用,取自Wiki Commons

在包括Google、Flickr等網站都加入抗議行列的情況下,2012年1月21日,提案的美國眾議員 Lamar Smith 宣佈撤回。不過在一年半之後,2013年的5月,台灣的行政院智慧財產局卻在利益團體的提案之下,意圖讓這個法案在台灣施行,而且,還更變本加厲。

變本加厲的SOPA+


SOPA中有一個規定就是,美國司法部可以向法院申請多種禁令,其中一種為要求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拒絕用戶訪問涉嫌散佈非法版權物的網站,如此一來就可以更方便地針對非美國本土管轄範圍的侵權網站做管制。那麼我們來看一下台灣版的法案是什麼?根據智財局的說法:「針對伺服器設置於境外之網站,如屬專門從事網路侵權行為、或其上之內容有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嚴重影響相關產業發展者,智慧局得採取快速處斷措施,令網路服務提供者(ISP)予以封鎖,使國人無法連結至該等侵權網站。」

在「針對境外網站」、「要求ISP封鎖」兩部分,台版與美版如出一轍;然而在美國版的SOPA中,美國司法部好歹是要向法院申請禁令的,也就是侵權與否仍由司法機關認定。而台灣的智財局卻更大膽地以行政權自為之,美其名曰:「由行政機關核發命令,令ISP執行封鎖之機制,相較於司法途徑,具有省時、節費之優點。」美國人想不到這省時節費的優點,台灣政府不愧cost down的本色,連行政權侵犯司法權都不必顧慮了!

新法案賦予政府任意河蟹的權力。本圖片依CC-By-SA授權方式使用,原作者為Ishikawa Ken

可是,著作權……

也許有人覺得為了保護著作權,這些防治工作是必要之惡,沒什麼大不了,這樣的觀念是有問題的。首先,何謂「專門從事網路侵權行為、或其上之內容有重大明顯侵害著作權,嚴重影響相關產業發展者」,在認定標準上是十分模糊的,許多被指控用來散佈侵權檔案的網站,實際上只是一個中立的平臺,無論合不合法的檔案都可以靠它散播,直接針對網站的阻斷,絕對是過當的方式。更何況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即使是平臺本身有意在做侵權動作,應該要做的是抄掉平臺業者的伺服器,而不是阻斷使用者的網路。

這兩種作法的差別在於:抄伺服器是業者無法再散佈內容、同時法院只取得違法者本身的營業資訊;阻斷連線則侵權者仍可繼續利用各種技術散佈檔案,而同時,使用者這端會被政府機關竊聽連線封包。(關於此方面的技術問題,可以參考PTT鄉民的淺易說明。)

再更進一步說,著作權本身過度的擴張,也是會阻斷人類知識的散佈與文化的累積,對於創意產業的發展未必是好事。開放授權行之有年,越來越多創作者反省著作權到底真的保護了創作者的利益,還是只維護了財團的利益。為了一個尚有爭議的問題,就明目張膽地要求讓行政權便宜行事,絕對超出了比例原則。

所以我們該怎麼做?


沒有第二句話,STOP SOPA(+)。本圖片依CC-By-SA授權方式使用,取自Wiki Commons

反對這種荒謬的法案,是我們唯一能做的。在臉書上已經有串聯活動,也有懶人包對法案進行完整說明並提供行動建議。另外,如果你依然覺得SOPA不會影響「好」網站,只會封住「盜版的壞人」,建議你讀一下維基媒體基金會對這個法案如何影響維基百科的FAQ說明

由於中文維基百科同時給兩岸三地與所有華人使用,我們不確定台灣維基人能否也發動維基百科下架一日的抗議行動。在正式的對抗行動策略出爐之前,做為台北社群的主持者,我在此先呼籲:
1.上網搜尋對這個法案的說明,並向你認識的每個朋友介紹這個法案的嚴重性。
2.向你的民代表示關切,要求他們反對這樣的惡法通過。
3.持續關注此事,隨時做好抗爭串聯行動的準備。
原文 / 臺北維基人聯合部落格: 請堅決反對台灣版的SOPA+
授權 / 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2013年5月10日

開放網路攻防戰:將 DRM 拒於 W3C 標準之外!

編按:本文取自電子前鋒基金會。關於 HTML5 是否應該納入 DRM 相關規範,Mozilla 社群幾個月來也有許多討論,迄今 Mozilla 基金會尚無正式回應。

數位版權管理(DRM)的技術攻防現在有了最新的戰線。

DRM 技術本應保障合法版權,但迄今為止,它仍然沒有成功讓有創意的人獲得合理報酬,反而干預了人們創新、合理使用、公平競爭、商品互通以及我們擁有事物的權利。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對於 W3C HTML5 工作小組前,有個提案想將 DRM 建置入下一世代的網頁標準感到震驚。此提案名稱為 Encrypted Media Extensions(加密媒體擴展,縮寫為 EME)。我們認為採納 EME 將導致災難性的發展,必須立即被予以阻止。

對於網際網路該如何運作,在過去的二十年裡,一直有兩道聲音持續在爭論。其中一派的哲學是,網路需要成為通用的生態系,以開放標準作為根基,並且於各個方面、所有人、任何地點都應該能夠平等的完整實作,不需要取得任何許可或預先協商。這樣的技術傳統,在過去二十年間帶給我們 HTML、HTTP,接著成就了許多劃時代的創新產物,像是維基、搜尋引擎、部落格、網頁郵件、JavaScript 應用程式、多用途的線上地圖,以及成千上百萬列都列不完的網站。

另一派則由企業集團為首,試著要透過他們的私有套件控制網際網路。例如 Adobe Flash、Microsoft 的 Silverlight 等具有代表性的技術,並且由 Apple 、手機公司、以及其他高度限制的新興平台所推崇。這些技術傾向於單一來源,或者必須取得授權才能實作。無論這些技術在何時有多麼流行,他們都會對開放生態造成傷害。諸如仰賴於 Flash 或 Silverlight 的網站通常無法被正確連結、被搜尋引擎索引、被機器翻譯、提供身心障礙者取無沒辦法在所有裝置上運行,並且對使用者的安全以及隱私有一定風險等問題。我們相信,限制使用者的平台和裝置,必將面對創新的停滯,並且阻礙市場競爭。

不幸的是,EME 這個提案就具備上述的諸多問題,並且無疑會產生相容性問題,讓網站得需要第三方廠商的軟體元件、特殊的硬體與特定作業系統才能運作(統稱為內容解碼模組 CDM,content decryption modules),而這些在 EME 裡面諸字未提。

EME 的作者聲稱這些 CDM 的功能、及所作所為都與 EME 沒有關係,且不能拿 EME與 DRM 相提並論,因為並非所有 CDM 都是 DRM 系統。然而,如果一個客戶端無法證明它符合網頁要求的特定環境(沒有可接受的 CDM),就無法正確的顯示該網頁內容。

可笑的是,這不正與 W3C 最初出現的理由背道而馳?W3C 的存在意義就是為了要創造易於理解、可被大眾實作的網頁標準,如此一來才能確保最大程度的相容性,而非幫助這些只能由特定軟體或裝置才能存取的網站或服務的增長。然而 EME 這個提案,正是打算把這些機能性上的變數帶入 HTML5,如此很有可能會使我們回到那個網站之間互不相容的不太美好的網路世界

因為開放網路社群對於 DRM 與其可能帶來的後果實在沒什麼信心,因此這個由 Google、Microsoft、Netflix 聯合提案的 EME 內就聲稱「沒有 DRM 被加入 HTML5 規範」。這就像是在說「我們不是吸血鬼,但我們要邀請他們進門來。」

這個提案的大部分支持者,也聲稱 EME 本身在架構上並不是 DRM。不過規格書撰寫者 Mark Watson 承認「當然,我們對於這個標準的興趣,來自於很多人稱之為 DRM 的某些使用情境」,且實作上勢必得引進一些標準書內未提到的秘密。要我們支持 EME 與 DRM 毫不相關的這種假說,實在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這類 DRM 的提案之所以會送到 W3C,只有一個簡單原因:為了試圖取悅好萊塢。好萊塢對於網際網路的憤怒,大概就跟網路存在的歷史一樣久,而他們一直以來都希望能透過某些科技架構,來控制視聽人的電腦。我們的感覺是,如果沒有辦法透過 DRM 來限制,好萊塢大概永遠不會允許電影在網路上播放。

不過老實說,這種「好萊塢隨時可以捲舖蓋走人」的威脅實在很不切實際。對於那些想看盜版的人,好萊塢所釋出的每一部電影早就都在那邊了,而且 iTunes、Amazon、Magnatune 與其他網站不需要使用 DRM,就已經售出了大量的音樂。像是 Netflix、Spotify 的串流影音服務之所以會成功,是因為他們比下載盜版更方便,並非是 DRM 起了什麼效果。

好萊塢之所以要求 DRM 的唯一合理原因,是因為他們希望能抗拒主流科技的原生面貌。電影工作室曾經使用 DRM 在他們的產品上恣意加入限制,像是禁止快轉與加入地域性播放限制。透過相容性技術公司複雜且昂貴的「相容性」技術,來阻擋了小型的媒體財團及大型科技公司創新的權力

過去科技公司一而再再而三地競相開發各種限制的方法,來討好好萊塢的奇想,在這個過程之中,他們也背叛了他們的用戶;開放的網路標準是這種趨勢的一劑解藥。如果我們對好萊塢病入膏肓的反科技文化敞開大門,讓它們感染 W3C 標準,將會是網路社群一個最可怕的錯誤。這會破壞 HTML5 的存在意義:「建立開放的生態系統,補充先前網頁標準中缺少的所有功能,無設備限制,沒有平台不相容的問題,也不會有 Flash 平台所產生的那種不透明狀況」。

HTML5 應該要比 Flash 要好,而將 DRM 排除在外,正是讓它好上加好的法子。

原文 / Defend the Open Web: Keep DRM Out of W3C Standards |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作者 / Peter Eckersley & Seth Schoen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3.0-US

φ Toby、sntc06 翻譯 - Irvin 編輯

2013年4月26日

Firefox 小秘笈:移除單一網站瀏覽紀錄

我們大家一定都做過這種蠢事:想要找 Google 卻輸入了 Goggle、或者想找「Funny Cats」時輸入了「Funny Cars」。之後當我們在網址列輸入網址時,網址建議都會把先前的錯誤內容入列出來,而通常在你的腦袋想清楚要點哪個網站前,你的手都會點中錯誤的那一個。這真的很煩,對吧?

現在正是時候把你的瀏覽器主控權要回來、收拾你的沮喪,把那些手誤留下記錄的錯誤網址通通丟掉——不花你五分鐘就可以全部搞定。

立刻打開你的 Firefox,在選單列上選「歷史」→「顯示所有瀏覽記錄」,你就可以從瀏覽時間(今天、昨天……等等)去尋找你打錯的網址,或者直接在右上角的搜尋列上輸入你要找的名稱。

一旦找到了錯誤的網址,你可以按著 Ctrl 鍵點一下(或者直接用滑鼠右鍵點選)打開選項清單。選擇「刪除與此網站有關的紀錄」這個選項,然後你的歷史瀏覽記錄裡就再也沒有這個網站的記錄了。下一步就是把視窗關閉,忘記所有跟這個網站有關的事,繼續開心的瀏覽網頁。

直到再次手誤輸入錯的網址前,你都不會再被困擾了。不過就算真的又輸入錯誤網址,你也知道該怎麼即刻修正了!

原文 / Remove a Single Website from Your Firefox History | The Den
授權 / 創用 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3.0

φ Linear 翻譯 - 小迅、Irvin 編輯